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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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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3-28 00:00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院办发【2012】11号)文件要求,现做如下安排。

1.各学院成立院级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相应的教研室答辩小组,并将教研室和院级答辩具体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抽查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2.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按照教研室(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全部毕业生进行论文答辩)、院(各教研室推荐和随机抽取≥15%)、校(各学院推荐和教务处随机抽取5%)三级进行论文答辩。

3.为切实提高本届毕业论文质量以及全面稳定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各学院在5月30日前完成教研室、院级论文答辩的全部工作,并推荐校级候选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比例不高于2%(宁缺毋滥),由校级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在6月上旬进行推荐组和随机组答辩、审核工作。

4.2017届校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随机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按毕业学生5%的比例随机抽取,分文理科组织答辩。抽查学生的信息将在校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公布,校级论文答辩采用匿名方式进行。

5.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严格按照(院办发【2012】11号)进行。

6.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采用表格,请参照中样表格式,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调整格式及内容。

7.请各学院按照学校意见,安排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公布、报送以及毕业论文(设计)装订及过程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8.请各学院于6月2日前推荐各专业校级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推荐人员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工作认真负责、治学态度严谨。推荐名额不限。

9.未尽事宜,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